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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裕科技不超12亿元可转债获深交所通过 民生证券建功

发布日期:2023-07-31 11:51:11 来源:中国经济网 分享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31日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57次审议会议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震裕科技,证券代码:300953.SZ)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资料图】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震裕科技2023年7月20日披露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9,5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年产9亿件新能源动力锂电池顶盖项目、年产3.6亿件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壳体新建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震裕科技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震裕科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震裕科技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震裕科技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震裕科技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或者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震裕科技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已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级,并出具了《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新世纪债评(2023)010205)。根据该评级报告,震裕科技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可转债的债项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至少每年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本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震裕科技总股本102,782,850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蒋震林、洪瑞娣。蒋震林、洪瑞娣分别直接持有公司32.32%和12.83%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5.15%;蒋震林控制的宁波震裕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宁波聚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公司5.66%、4.84%股份;因此,蒋震林、洪瑞娣通过直接及间接持股的方式合计控制公司55.65%表决权的股份。蒋震林、洪瑞娣为夫妻关系,蒋震林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洪瑞娣担任公司董事。因此蒋震林、洪瑞娣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震裕科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刘佳夏、李守民。

震裕科技于2021年3月1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开发行股票2,327.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发行价格为28.77元/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田尚清、刘佳夏。

震裕科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6,947.7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9,618.09万元;公司2021年3月15日披露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62,344.18万元,计划用于电机铁芯精密多工位级进模扩建项目、年产4,940万件新能源动力锂电池顶盖及2,550万件动力锂电壳体生产线项目、年增产电机铁芯冲压件275万件项目、年产2500万件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壳体项目、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震裕科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费用共计7,329.70万元,其中,承销保荐费用为4,421.10万元。

震裕科技2022年11月7日披露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9,702,850股,发行对象为2名,为蒋震林及其控制的宁波震裕新能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蒋震林、洪瑞娣夫妇发行前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51.03%股份,因此蒋震林及其控制的宁波震裕新能源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82.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99,999,982.5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92,175,734.53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刘佳夏、秦静。

震裕科技2022年营业收入为57.52用于,同比增长89.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亿元,同比下降39.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175.68万元,同比下降44.7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97亿元,上年同期为-3.16亿元。

震裕科技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0.70亿元,同比下降14.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77.36万元,同比下降71.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44.87万元,同比下降76.6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4亿元,上年同期为-1.1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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